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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杏林新药特药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建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冬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6MA4KPYXL3W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昌区南湖花园城内东方莱茵三期22栋1层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处罚〔2026〕31号
2025年12月17日本局收到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等药品跟踪处置的通知》及附件资料中《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等涉案物品认定的函》认定结论为:涉案药品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标示生产企业: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224,批号:8174338)为假药。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7月30日从供货商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以进货单价95元/盒,购进上述涉案药品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标示生产厂家:辉瑞制药有限公司,规格:5mgx28片,批号:8174338)5盒,购进金额共计475元。购进后,当事人制作了销售价格标签98元/盒摆放在药品销售柜台上售卖。因当事人经营状态一直不太好,为吸引顾客在店内购药,当事人把部分治疗慢性病常用药品如上述涉案药品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拿出来做活动打折或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销售给顾客以吸引顾客购买其他药品,所以当事人上述涉案药品苯磺酸氨氯地平片2024年7月31日以销售单价98元/盒售出1盒、2024年8月14日以销售单价88.5元/盒售出1盒、2024年8月16日以销售单价95元/盒售出1盒、2024年8月21日分别以销售单价94元/盒、销售单价95元/盒售出2盒、截止2024年8月21日,上述涉案药品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盒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共计470.5元。故当事人违法所得470.5元。 另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留存了供货商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资质证明材料,留存了涉案药品苯硫酸氨氯地平片(标示生产厂家:辉瑞制药有限公司,规格:5mgx28片,批号:8174338)检测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书》、随货同行单和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复印件。 还查,当事人及时改正提供了供货商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上游供货商湖北药商通药业有限公司和重庆乐源医药有限公司资质证明材料和涉案药品苯硫酸氨氯地平片检测合格证明。上述涉案药品苯硫酸氨氯地平片流通环节溯源与《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等涉案物品认定的函》一致。...[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70.5元。
470.50元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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