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新竹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国友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31745103303Q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荔浦市荔城镇黄寨科技工业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荔市监罚﹝2023﹞213号
本局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在荔浦百嘉超市贸易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并发出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SG232173),标称桂林新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艾香软饼(烘烤类糕点)(商标:芋香牌及图形,规格型号:260 克/袋,生产日期:2023-04-25),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执法人员将上述产品的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2023年7月5日,我局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发出的复检报告(报告编号No: G23-SPF01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生产涉案的“蜂蜜艾香软饼(烘烤类糕点)”50袋(生产日期:2023-04-25,规格:260克/袋),销售50袋,成本价为4.5元/袋,出厂价为5.2元/袋。当事人向经销商发出产品召回公告,由于产品数量少,已全部售完,无法召回。上述产品货值金额260元,获得利润35元计入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叁拾伍元整(¥35.00); 2.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
30000.00元
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