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家旺果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宝库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81MA1CG51N5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绥芬河市啤酒路西,新华街北,组团四回迁安置楼5栋,51幢1层06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芬河市监处罚[2024]7号
经查,2023年1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绥芬河市啤酒路西,新华街北,组团四回迁安置楼5栋,51幢1层06的绥芬河市家旺果菜超市(李宝库,身份证号:230208196909230812)进行监督检查,该店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1081MA1CG51N55 ) 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在绥芬河市家旺果菜超市(李宝库,身份证号:230208196909230812)货架上发现有待销售的小当家五香牛肉味(净含量:2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3.04.14,保质期为6个月)一袋、小浣熊奥尔良烤翅味(净含量:35克/袋,生产日期为2023.06.10,保质期为6个月)八袋油炸方便面均为超过保质期的产品。2024年1月5日对该店经营者李宝库进行了询问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该店经营者李宝库在询问笔录中承认涉案食品为超过保质期产品的事实。当事人在询问笔录中表示,这些过期食品放到过期食品区了,等待业务员退回,可能店里的理货员刚来工作,疏忽将过期这些食品不小心放在了货架上。当事人于2023年7月15日从绥芬河市绥兴综合商店购进,有进货票据,进货时查验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案涉食品的出厂检测报告等合格证明材料。经执法人员查验购进票据和当事人询问笔录中表明,小当家五香牛肉味(净含量:2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3.04.14,保质期为6个月)购进了5袋,进价0.4元/袋,销售价0.5元/袋;小浣熊奥尔良烤翅味(净含量:35克/袋,生产日期为2023.06.10,保质期为6个月)购进了10袋,进价0.4元/袋,销售价0.5元/袋。小当家五香牛肉味(净含量:2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3.04.14,保质期为6个月)除了现场扣押的1袋,其余4袋在有效期内已销售,小浣熊奥尔良烤翅味(净含量:35克/袋,生产日期为2023.06.10,保质期为6个月)除了现场扣押的8袋,其余2袋在有效期内已销售。货值金额:0.5×1+0.5×8=4.5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绥芬河市家旺果菜超市(李宝库,身份证号:230208196909230812)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行为认定属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绥芬河市家旺果菜超市(李宝库,身份证号:23020819690923081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
2.经营者李宝库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身份;
3.进货票据1张;证明当事人进货来源;
4.绥芬河市绥兴综合商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当家五香牛肉味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证明、小浣熊奥尔良烤翅味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证明;证
罚款0.1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元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