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子成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王宏愿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208MA8NNRRE8P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殷港工业园永兴路1号主楼二层一区2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芜市监市罚〔2026〕9-20号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拼多多店铺(子成食品专营店),在编辑产品“农家锅巴”的商品详情时,在“是否含糖”一栏标示有“无糖”,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附录C表C.1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声称无或不含糖,其“农家锅巴”含量要求≤0.5g/100g。经询问当事人,涉案食品对应宣传页面标识的“无糖”营养宣称无相关依据,其商品标签标注的营养成份表标注的碳水化合物为64.2克/100克,广告内容是当事人美工人员在上传材料时自动生成的,截止调查终结日止,当事人也未能向我局提供相关依据。另经调查,该产品外包装上也未有“无糖”的相关标示。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关于广告费用的情况说明,该页面广告由其公司员工制作,广告费用为136元每个页面,无其他宣传推广费用。经询问当事人和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执法办案系统,近2年未发现当事人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事实。
1;罚款肆佰零捌元。
408.00元
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9
2
芜市监市罚﹝2023﹞9-391号
芜湖子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四章第【126】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案中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