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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南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范光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2062043882N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1990号(台州新明饰品城)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16
2022-01-06
(2022)皖13执5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南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单*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31
2020-11-16
(2020)浙10执484号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上海南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林**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8-12-12
2018-11-12
(2018)浙10民终2664号
侵权责任纠纷
上海南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台州市众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椒市监处罚﹝2025﹞430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系一家从事市场营销策划和物业管理的公司。当事人向位于新明饰品城金街的商户提供转供电服务。当事人收取的电力单价均超过购入电力单价的110%。当事人共计多收取电费429809.68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收取电力的单价超过购入电力的单价的110%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29809.68元;2.罚款10万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29809.68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收取电力的单价超过购入电力的单价的110%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29809.68元;2.罚款10万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29809.68元。
100000.00元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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