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马鞍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生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481MA338U1665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南溪路3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执处罚[2024]5号
经查明,2023年1月11日,当事人从三明市三元区山珍源(古田)土特产品贸易商行采购50斤(25kg)食用农产品姬松茸,每斤78元,合计金额3900元。当事人采购上述姬松茸时虽有索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购物凭证等材料,并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但未索取其食用农产品的合格证明或食品安全承诺,就对其查验入库。当日,当事人将上述姬松茸按210元/kg上架销售,截止2023年9月6日共销售22.75kg合计销售金额4775元,其余的2.25kg被我局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2023年8月2日,本局委托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上述姬松茸,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实测值0.251 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GB 2769-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此检验报告结果有异议,提出复检申请。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复检,所检项目(复检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实测值0.290 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GB 2760-2014标准要求。当事人对此复检检验报告结果无异议。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姬松茸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检验结果为0.290 g/kg ,已超出不得检出的标准指标;当事人销售上述姬松茸的货值金额4775元(22.75×210),获利877.5元(22.75×210-50×78)。
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77.5元)
10000.00元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