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秋丰百货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进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1502MA50JK733R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埔边村委会埔边新区一路17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汕尾烟处﹝2025﹞第53号
2025年6月24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后,对汕尾市区红草镇埔边市场左侧持证户韩进舜(烟草零售许可证号:440632005247,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02MA50JK733R)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牡丹(蓝中支)3条、钻石(荷花)1条,共计2个品种4条卷烟,其中牡丹(蓝中支)1条(503271624570****MHMH310*********)的32位码非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标识,其余2个品种3条卷烟的32位码已被刮去,无法识别。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卷烟的合法有效购进证明。经抽样检验,均为真品卷烟。鉴于上述事实和证据,我局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对当事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220元7%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85.40元。
85.40元
广东省汕尾市烟草专卖局
2025-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