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记忠海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文中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502MA52A8H027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汕尾市城区二马路164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汕市监处罚﹝2025﹞112号
2025年5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其一楼厨房操作台货架上放有一盒已开封使用的理想牌糕点粉,生产日期为20231206R,保质期为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限,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扣押。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我局予以立案查处。经查,涉案的一盒理想牌糕点粉是从汕尾市城区扬辉杂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502MA55R51750)购进,购进价是7元/盒,货值7元,当事人能提供供货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购进单据。因涉案的一盒理想牌糕点粉在一楼厨房操作台货架上发现,并已开封使用,且与其它在有效保质期内正在使用的食品混放在一起,故认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只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未能提供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本案未查获销售凭证,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决定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11000元;责令当事人改正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给予警告。
11000.00元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