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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羊桥杨尤政副食经营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尤政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26MA6HA1L8X4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岑巩县羊桥乡街上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岑农〔种子〕罚〔2025〕2号
2025年3月25日,岑巩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羊桥乡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时,在岑巩县羊桥杨尤政副食经营店发现其自家摊位上有3小包糯玉米种子科玉白202和三尺白玉豇豆种子拆包销售,拆包的糯玉米和豇豆种子小包装袋上无任何有效标识。经初步调查,此种种子属于不再分装销售的种子,不能拆包销售。当事人对不再分装的种子进行拆包销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进行勘验,对涉嫌违法拆包销售的糯玉米和豇豆种子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拍照记录。我机关于2025年3月28日对该种子店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4月10日对当事人杨尤政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并提取了相关证据资料,证明其当事人对不再分装的种子拆包销售的违法行为属实。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2月份从玉屏县张发生种子经营部购进科玉白202糯玉米种子10袋(4*50g/200g/袋)和三尺白玉豇豆种子50袋(25g/袋,5*5包/袋),其中用于拆包零售的科玉白202有3袋共12包,5元/包,截止案发前已卖出9包,剩余3包;豇豆种子用于拆包销售的2袋共10包,3元/包,已卖出8包,剩余2包,违法所得共计69元。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玖元(¥69.00元)整, 2、处罚款人民币陆佰元(¥600.00元)整。 以上罚没款共计陆佰陆拾玖元(¥669.00元)整。
600.00元
岑巩县农业农村局
2025-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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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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