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采之景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敏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D9L6KB7E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滨江大道东段102号半岛明珠19幢C3-1跃负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1325号
经查,当事人系2024年1月2日依法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位于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滨江大道东段102号半岛明珠19幢C3-1跃负1-6号,从事食品销售等经营活动。
? ? 2026年5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货架上发现有以下4款待售的食品:1.脱骨凤爪(爽口柠檬味),数量3袋,净含量180克/袋,售价12元/袋,生产日期2025年7月8日,保质期9个月;2.舍兰分去骨凤爪(山椒味),数量3袋,净含量21克/袋,售价1元/袋,生产日期2025年7月16日,保质期270天;3.百钻复合食用小苏打,数量6袋,净含量250克/袋,售价4元/袋,生产日期2024年10月15日,保质期18个月;4.香辣味沙泥鳅,数量2袋,净含量80g/袋,售价7元/袋,生产日期2024年10月5日,保质期10个月。
? ?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当事人经营上述食品的货值金额按现场查获品类、数量及售价计算为77元(12元/袋*3袋+1元/袋*3袋+4元/袋*6袋+7元/袋*2袋),因当事人无收银设备,也未记录相应销售台账,上述食品的销售情况无法查实,当事人销售上述食品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已扣押的3袋脱骨凤爪(爽口柠檬味)、3袋舍兰分去骨凤爪(山椒味)、6袋百钻复合食用小苏打、2袋香辣味沙泥鳅 ;3、警告。
25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