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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莫筝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昌富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06MA495H1G3B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夷兴大道13-3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夷综执罚决﹝2024﹞00437号
宜昌市莫筝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在美团-大众点评平台上上架发布学员演奏古筝的表演形象及获奖(级)证书图片,用于推广宣传广告
罚款450元
450.00元
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1-22
2
夷综执罚决﹝2023﹞第00437号
 经查明,宜昌市莫筝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在美团-大众点评平台上上架发布学员演奏古筝的表演形象及获奖(级)证书图片,用于推广宣传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构成了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有区市场监管局夷市监移字〔2023〕259号《案件移送函》及随函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交的委托书、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宜昌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核准信息》《营业执照》;本局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及当事人提交的《情况说明》;区市场监管局《现场笔录》,涉案广告页面截图;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的广告页面图片打印件,涉案广告的收费单据复印件、2022年7月支出明细表,及向本局提交的涉案广告页面(整改后商品广告页面)等主要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450元)1倍的罚款450元。
450.00元
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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