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鑫富达不锈钢制品加工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董万刚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0303696163368J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鞍山铁西区陶十六小区1-1号、1-2号(兴盛南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6-14
(2019)辽03民终2448号
承揽合同纠纷
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鑫富达不锈钢制品加工厂
鞍山恒龙商城投资有限公司,王**,于*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18
2020-04-27
(2019)辽0303执2042号
承揽合同纠纷
王**、于*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11-04
2019-09-11
(2019)辽03民终2448号
承揽合同纠纷
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鑫富达不锈钢制品加工厂、于*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9446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7-08-22
2016-08-19
(2016)冀0303民初75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鑫富达不锈钢制品加工厂与张**、邯郸市邯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6-11-29
2016-07-22
(2016)辽03民终12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48.上诉人鞍山市丞辰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鑫富达不锈钢制品加工厂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鞍税二稽罚﹝2024﹞56号
1.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出具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你单位取得广州奥豪建材有限公司开具的5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金额494,218.82元,取得广州书炜建材有限公司开具的6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金额593,500.99元,取得广州高沥建材有限公司开具的8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金额792,980.87元,上述19组发票金额合计1,880,700.68元,开票日期均为2023年1月。经金三系统查询到你单位另取得广州高沥建材有限公司红字发票两组,金三系统未查询到发票号码为2344200000005180468的一组发票,减去红字发票及未查询到的发票后,发票金额合计为1,582,048.52元,税额合计为15,820.48元,价税合计1,597,869.00元,其中发票号码为2344200000005379276的一组发票货物名称为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品,其余发票货物名称均为劳务*拉丝。 你单位相关人员自述由于2022年开始欠会计工资,会计未按实际情况记账,账簿资料没有妥善保存,造成资料缺失,账簿记载混乱。经三次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你单位按期提供账簿资料,截至目前,你单位仅提供了部分账簿及会计凭证,没有原始凭证,无法明确具体发票号码。上述货款一部分是以现金方式支付,另一部分是以对公账户转账支付。上述发票所涉金额在2022年所得税前已列支。所购材料大部分用于辽宁东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给你单位的“长春过街天桥装饰工程”,小部分用于亚世光电等企业工程中。经对辽宁东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证,有此业务发生。经核实你单位对公账户及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流水,暂未发现资金回流。上述发票为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税前列支,由于你单位账簿记载混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及《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九条之规定,对你单位2022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你单位2022年收入总额3,957,438.39元,所属行业为金属结构制造,经金三系统查询2019年至2024年鞍山市铁西区同行业核定应税所得率为5%、8%,核定你单位应税所得率为8%,应补缴2022年个人所得税7,577.80元。 上
罚款4288.9元
4288.90元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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