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壤塘县香卤记冒菜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薛超注册资本:5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513230MADDX0N926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壤塘县岗木达镇罗吾塘中街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壤市监处罚〔2025〕42号
2025年9月23日,执法人员到位于壤塘县罗吾塘中街2号店的壤塘县香卤记冒菜店开展日常检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薛超在场全程陪同检查。进店右侧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旁边墙面上悬挂有《营业执照》(名称:壤塘县香卤记冒菜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薛超,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小餐饮;酒类经营,一般项目:食品销售)《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编号:513230市监餐2024009105,信用代码:92513230MADDX0N926。进店正中操作台上发现有1、海天味极鲜(委托方:海天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银锋一街1号2006,产地:广东省佛山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44060800014,)1瓶,生产日期:2023年9月25日,保质期18个月;2、科宇广祥泰鸡饭老抽(产地:广东省、清远市;制造商:阳山县莲江传统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青莲镇解放路128号;生产许可编号:SC10344182300130)生产日期2022年8月5日,保质期24个月。现场执法人员对上诉产品进行扣押,全程薛超在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于2025年9月23日立案。\n经查实,我局执法人员经与你店经营者确认“海天味极鲜”、“科宇广祥泰鸡饭老抽”为该店使用的食品原材料,均在海霸王进行采购,2022年刚开业时由海霸王统一搭配,海天味极鲜同批次共购进1瓶,进价为18元/瓶,没有单独零售,售价无法出计算。科宇广祥泰鸡饭老抽同批次共购进1瓶,进价为10元/瓶,没有单独零售,售价无法出计算。截止2025年9月23日均已超过保质期。由于该店没有建账,获利多少无法计算,故违法所得无法算。
办案人员建议给予壤塘县香卤记冒菜店减轻处罚,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n一、警告;\n二、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n三、没收超过保质期海天味极鲜1瓶、科宇广祥泰鸡饭老抽1瓶。
1000.00元
壤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