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英诺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亚丽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402MA7FAPYA4F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纺织路街道大坝滩村狄家台安居小区商铺南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环罚字﹝2023﹞6号
6月13日,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对白银区银西生态园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污水处理厂一体化设备排放池上方有一管道正在排水,该排水管道通过银西污水处理厂的粗格栅收集池直接抽放至排放池排放。6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问题进行调查,经查该管道内的废水系甘肃皓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放至银西生态园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未经铁碳微电解、混凝一体设备、前臭氧氧化、生化进水池、UASB厌氧反应器、AO填料池、后芬顿反应池、后混凝沉淀、臭氧深度氧化池处理工艺处理,直接抽取至排放池排放,该行为自2023年6月4日起持续至2023年6月13日。经调查,甘肃英诺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服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甘肃省白银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白环罚字〔2023〕6号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甘肃英诺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02MA7FAPYA4F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纺织路街道大坝滩村南6号法定代表人:张亚丽我局于2023年6月14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6月13日,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对白银区银西生态园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污水处理厂一体化设备排放池上方有一管道正在排水,该排水管道通过银西污水处理厂的粗格栅收集池直接抽放至排放池排放。6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问题进行调查,经查该管道内的废水系甘肃皓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放至银西生态园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未经铁碳微电解、混凝一体设备、前臭氧氧化、生化进水池、UASB厌氧反应器、AO填料池、后芬顿反应池、后混凝沉淀、臭氧深度氧化池处理工艺处理,直接抽取至排放池排放,该行为自2023年6月4日起持续至2023年6月13日。经调查,甘肃英诺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服务。以上事实,有2023年6月14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6月16日以《甘肃省白银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白环罚告字〔2023〕6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你单位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上述文书后,截至2023年6月23日,你单位未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截至2023年6月27日,你单位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应用“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计算,持续时间:5天以上不足10天。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大写)贰拾捌万玖仟元整(289000.00元)。限你单位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前往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03号)办理罚款缴纳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白银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大连路38号),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白银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白银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白银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24日
289000.00元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
2023-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