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文思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14098891349E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金芙蓉大道305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14
(2025)川0114民初25号
合同纠纷
四川金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2
2024-12-24
(2024)川0903民初8968号
运输合同纠纷
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
遂宁市汇峰物流有限公司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3
2024-10-28
(2024)沪0116民初14588号
运输合同纠纷
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国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4
2024-09-12
(2024)川0114民初7598号
运输合同纠纷
罗**,黄**
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5
2024-07-29
(2024)川0114民初7598号
运输合同纠纷
罗**,黄**
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6
2024-07-18
(2024)川0114民初7388号
合伙合同纠纷
蔺**
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7
2024-04-08
(2024)川01民终1442号
运输合同纠纷
成都菜鸟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3-09-28
(2023)川0114民初943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李**
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
新都区人民法院
9
2023-08-01
(2023)粤71民终153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东莞市沙田北芳货运代理服务部
广州福运来物流有限公司,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陈*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10
2023-07-11
(2023)粤71民终153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东莞市沙田北芳货运代理服务部
广州福运来物流有限公司,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陈*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08
(2025)川2022民初3542号
运输合同纠纷
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
龙*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乐至县人民法院
2
2024-03-01
(2023)川0114民初14213号
合同纠纷
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
赵*
裁判文书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3
2023-12-28
(2023)川0114民初14213号
合同纠纷
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
赵*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14
2018-02-06
(2017)川1102民初3766号
运输合同纠纷
乐山市裕川纺织有限公司与河南众邦浩运物流有限公司、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05-08
2019-03-29
(2019)川民申61号
运输合同纠纷
河南众邦浩运物流有限公司、乐山市裕川纺织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8-02
2018-06-21
(2018)川11民终584号
运输合同纠纷
乐山市裕川纺织有限公司、河南众邦浩运物流有限公司、李**、成都林氏洪诚��流有限公司、井研县宏诚达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3558.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应急罚﹝2025﹞2W19号
未将危险化学品(正己烷36件,每件规格为4L/瓶X4瓶)储存在专用仓库内。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58000.00元(大写:伍万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58000.00元
成都市新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5-12-17
2
川010113交罚﹝2025﹞680号
2025年10月21日10时13分,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联合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在洪诚物流园区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记录、车辆技术档案、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隐患排查台账、动态监控台账等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交于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10月27日备案完成。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构成了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二万元
20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9
3
川010113交罚﹝2025﹞431号
2025年7月24日13时20分,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在新都区金芙蓉大道二段对川A5Y0Y6轻型仓栅式货车(两轴)进行检查,发现川A5Y0Y6轻型仓栅式货车运载ZY-007X环保硝槽剂2桶、每桶650KG,共计1300KG。当事驾驶员彭任有不能出示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川A5Y0Y6车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以及该趟次危险货物运输单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当事驾驶员彭任有陈述:该趟次运输是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安排运输的,将上述货物从新都区传化物流园区B港运到新都区洪诚物流区。经查:根据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根据JT/T617-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2、3部分及第1号修改单,对抽样的样品进行危险性试验鉴定和资料查询及分析,经鉴定:该样品属于第8类腐蚀性液体,运输名称为腐蚀性液体,酸性的,无机的,未另作规定的(含硝酸),类别或项别:8,联合国编号:UN:3264,包装类别:Ⅲ。此趟运输费用为300元,运费由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收取,目前还没有收到运费。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构成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当事人违法行为第一次被查处,且无违法所得。涉案车辆为二轴轻型仓栅式货车,违法情节较轻,以上事实有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运输危险性鉴定报告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三万元
30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4
4
成交执罚﹝2024﹞011303651号
2024年5月11日10时35分,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在新都区兴城大道现场检查川A3L1T1二轴轻型仓栅式货车运载氧化性杀菌剂(UN:2468)20袋,25kg/袋,共计500kg。当事驾驶员何盛军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川A3L1T1车无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该趟次运输也无危险货物运单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该趟次运输是车主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何盛军,将20袋氧化性杀菌剂从新都区中集大道518号海都物流运到金芙蓉大道一段3055号。此趟运输运费为330元,货到付款,由车主收取。行驶证上车主是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此趟运输是经营行为,这是该车第一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川A3L1T1车无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经调查,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构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经核定违法情节较轻,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鉴定报告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三万元
30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24
5
成交执罚﹝2024﹞011300777号
2024年1月3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梳理2023年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案件时,发现车牌号川FF9725、川AS7508 两台车分别装载危险货物二乙烯三胺(八类)和冰乙酸(八类)均从新都洪诚物流园运出。2024年2月1日,新都支队四大队的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对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金芙蓉大道3055号的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该公司因为进出车辆比较多,人员不够,公司也没有设置车辆进出站安全检查点,所以未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经查,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的行为。当事公司违法情节较轻等级,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13
6
成交执罚﹝2023﹞011303583号
2023年04月25日,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何周伟到新都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对川AZ6316车进行年审时,新都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止。经查,川AZ6316车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该车道路运输证初领日期为2021年3月29日,该公司在2023年04月06日对该车进行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经调查证实,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不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27
7
成交执罚﹝2023﹞第011303583号
2023年04月25日,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何周伟到新都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对川AZ6316车进行年审时,新都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止。经查,川AZ6316车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该车道路运输证初领日期为2021年3月29日,该公司在2023年04月06日对该车进行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经调查证实,成都林氏洪诚物流有限公司不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