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榆树市刘家镇王文涛生鲜果蔬连锁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成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7P5806M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榆树市刘家镇展图学府底商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5〕134号
经查,榆树市刘家镇王文涛生鲜果蔬连锁超市,负责人王成宝,于2020年11月12日取得营业执照,该店位于榆树市刘家镇展图学府底商,经营面积270平,于2023年10月3日购进了10袋批次为2023年10月1日的“海琦王牌牛油中辣火锅底料”,净含量138克,保质期12个月,于2024年9月30日已经过期,以6元/袋购进,8元/袋售出,过期后未销售。截止案发,该批次火锅底料库存4袋,共计货值金额32元,违法所得00.00元。
2024年12月9日,我所经现场核查,销售区域有4袋“海琦王牌牛油中辣火锅底料”为过期食品,其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日,保质期12个月,于2024年9月30日已经过期,执法人员现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扣押4袋过期食品。经询问调查,当事人提供了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供货商资质及进货票据,于2023年10月3日购进了10袋该批次食品,以6元/袋购进,8元/袋售出,过期后未销售。截止案发,该批次火锅底料库存4袋,共计货值金额32元,违法所得00.00元,库存4袋全部扣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八条、 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秉承过罚相当原则,建议减轻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0元;2.没收4袋违法经营的食品;3、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2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