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趣玩旅行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金枣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6MA2YQM0E83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96号A栋3104A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厦﹞文综罚字﹝2024﹞1-079号
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一年内累计受到旅游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三次以上。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元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09-25
2
﹝厦﹞文综罚字﹝2024﹞1-052号
2024年4月16日,游客张某、程某报名参加厦门趣玩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玩旅行社﹞组织的4月17日的“环岛一日游”,签订《一日游旅游合同》﹝编号:1207580﹞,支付旅游费用376元。趣玩旅行社安排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车牌号:闽DH**61﹞提供交通服务。上述“环岛一日游”行程已履行完毕。趣玩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张某、程某共收取旅游费用376元,退款200元,支出车费150元,获利26元。趣玩旅行社业务经理吴某策﹝另案查处﹞具体实施了组织接待游客张某、程某并安排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为游客张某、程某的“环岛一日游”提供交通服务的行为。另查明,趣玩旅行社曾于2022年12月22日、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15日,先后三次因“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受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26元;二、罚款4万元;三、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0000.00元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08-09
3
﹝厦﹞文综罚字﹝2024﹞1-048号
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一、罚款2.5万元;二、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次日起停业整顿1个月﹞。
25000.00元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07-15
4
﹝厦﹞文综罚字﹝2024﹞1-031号
2024年3月9日,厦门趣玩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玩旅行社﹞组织招徕记者王某琨等2人参加“专车自由行”,双方签订《一日游合同》﹝编号:0004701﹞,主要行程为游艇俱乐部、大嶝岛等。趣玩旅行社收取旅游费用396元。上述组织接待业务已履行完毕。趣玩旅行社在履行上述接待业务过程中,未经与上述旅游团队游客协商一致,且旅游者未主动要求,擅自安排游客进入未在合同约定内的厦门市湖里区夏金两岸珠宝店和厦门市翔安区逗阵饮茶茶叶店进行购物活动。经调查未发现趣玩旅行社获取回扣的证据。趣玩旅行社业务经理朱某恒﹝另案查处﹞具体实施了安排王某琨一行2人到厦门市湖里区夏金两岸珠宝店和厦门市翔安区逗阵饮茶茶叶店进行购物活动的行为。另查明,2022年6月2日,趣玩旅行社曾因“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受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业整顿40天;二、罚款7万元。
70000.00元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06-18
5
﹝厦﹞文综罚字﹝2024﹞1-033号
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一、没收违法所得96元;二、罚款1.5万元。
15000.00元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06-14
6
﹝厦﹞文综罚字﹝2023﹞4-065号
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1.责令停业整顿15天﹝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次日起停业整顿15天﹞;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00元;3.罚款人民币1万元。
10000.00元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01-29
7
﹝厦集﹞文综罚字﹝2023﹞015号
厦门趣玩旅行社有限公司东宅营业部系厦门趣玩旅行社有限公司2023年3月15日设立,为厦门趣玩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徕旅游者,并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营业部负责人为魏玲芳。2023年8月10日该营业部招徕、接待刘强一行2人,一次性收取两日包价旅游费用416元﹝208元/人﹞,该旅游行程已履行完毕。经查,厦门趣玩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游客刘强一行2人签订旅游合同;另查明,厦门趣玩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安排李文博一行2人旅游活动也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厦门趣玩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事实。
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10-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