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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方颖华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3MA2LM1K508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鹿山街道雅致村综合楼102(住所申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9
(2026)浙0683民初436号
劳动争议
李**
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2
2026-03-06
(2026)浙0683民初261号
合同纠纷
李**
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3
2026-01-29
(2026)浙0683民初261号
合同纠纷
李**
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4
2025-12-23
(2025)浙0683民初116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俞**
嵊州市人民法院
5
2025-11-26
(2025)浙0683民初116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俞**
嵊州市人民法院
6
2025-11-20
(2025)浙0683民初11029号
产品责任纠纷
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万杰管业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7
2025-07-02
(2025)浙0683民初42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王**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张*,周*
嵊州市人民法院
8
2025-07-01
(2025)浙0683民初42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王**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张*,周*
嵊州市人民法院
9
2025-05-20
(2025)浙0683民初42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王**
张*,周*,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嵊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215号
当事人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甘霖镇秀山路187号实施了燃气经营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
11000.00元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3-23
2
嵊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837号
当事人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系一家从事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等项目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办有营业执照,并有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允许其销售瓶装燃气的书面意见。2023年9月23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在嵊州市金庭镇北漳村溪东路25号西侧路边上、嵊州市金庭镇水口村2路10号东侧路边上存放已充装气瓶,其中嵊州市金庭镇北漳村溪东路25号西侧路边上14个空瓶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中瓶(33斤/瓶),7个满瓶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中瓶(60斤/瓶);在嵊州市金庭镇水口村2路10号东侧路边上一辆三轮车上9个满瓶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中瓶(60斤/瓶),2个空瓶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中瓶(33斤/瓶)。经当事人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核实,三十二个瓶装液化石油气是由两名送气工于9月23日从公司站点认领,现场存放已充装气瓶处未经核准,不是专属标准站点,不具备存放已充装气瓶的条件,当事人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经现场责令,当事人安排送气工于检查当日23时将已充装气瓶运输至公司做回收处理。当事人嵊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属在未经核准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
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4000.00元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