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喜味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君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11MA2GT096X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兴庄路383、385、38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镇市监处罚〔2023〕374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6月5日从宁波创鼎食品有限公司购入了10.8kg牛肉,购入价格52元/kg,共562元。当事人购入上述牛肉后用于制作红烧牛肉,售价均为25元/份。2023年6月5日,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厨房内待使用的牛肉进行监督抽样,抽样基数4kg,共抽取2kg样品(含备样1kg)委托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按56元/kg支付买样费112元。2023年7月6日,本局收到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202308004”检验报告,报告显示,上述牛肉的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实测值为5.1μg/kg,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结论判定为不合格。至2023年7月6日当事人收到本局送达的检验报告时,这批牛肉在抽样后共制成6份红烧牛肉销售完毕。当事人共计货值224元(以抽样单上的抽样基数4kg计),获利(即违法所得)8元。
并查明,当事人采购上述牛肉时查验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索取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没收违法所得8元,并处罚款2500元
2500.00元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