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天蓝蓝饮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兴福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22343512120K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沙洋县洪岭大道南22号(德美孵化园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洋市监处罚﹝2026﹞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9月14日批次共计生产四季荷花牌包装饮用水共计生产840桶,批发价为3元/桶,每桶的利润约0.4元/桶,除抽检用7桶,其余833桶均已销售,共计销售额2499元,获利333.2元,截止2025年10月28日已销售完毕。2025年9月16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沙洋天蓝蓝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进行监督抽检,经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NO:2025SC0994,检验项目铜绿假单胞菌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0月28日送达检验报告,并告知复检事项,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9月14日批次共计生产四季荷花牌包装饮用水共计生产840桶,批发价为3元/桶,每桶的利润约0.4元/桶,除抽检用7桶,其余833桶均已销售,共计销售额2499元,该食品财产收益2499元,截止2025年10月28日已销售完毕。当事人在公司张贴召回通告,由于销售时间过长,加之销售都是采取无记名销售,故无法召回产品。同时查明:1、2025年6月4日,湖北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生产的纯净水进行监督抽检,为不合格产品;本局于同年9月26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在本次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于2025年10月28日和30日,主动将同类两批次产品送交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荆州分院检测,均为合格产品。
1、没收违法所2499元;2、罚款13000元。以上罚没金额合计为15499元。
13000.00元
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