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7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凤香注册资本:2446.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1422676879940W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建昌镇凌河街1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14
(2025)辽14民终33号
合同纠纷
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高**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1-07
(2024)辽1422民初1804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高**
建昌县人民法院
3
2024-11-01
(2024)辽1422民初1804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高**
建昌县人民法院
4
2024-08-15
(2024)辽1422民初1804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高**
建昌县人民法院
5
2024-05-06
(2024)辽07民终9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
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3-26
(2024)辽07民终9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
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3-08-07
(2023)辽1422民初1769号
合同纠纷
建昌县恒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建昌县人民法院
8
2023-04-25
(2023)辽14民终11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昌支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张**,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张**,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李**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3-03-23
(2022)辽1404民初7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树江采石有限公司,锦州裕隆物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孙**,葫芦岛市大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霍**,高*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
10
2023-02-10
(2022)辽1404民初7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韩**
锦州裕隆物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高*,葫芦岛市大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树江采石有限公司,孙**,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霍**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14
2023-05-31
(2023)辽0781民初13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刘纯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5-30
2023-05-19
(2023)辽14民终11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昌支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8-04
2022-07-22
(2022)辽14民终1073号
合同纠纷
陈**、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12-16
2021-12-06
(2021)辽14民终229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赵**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12-15
2021-12-13
(2021)辽14民终2327号
第三人撤销之诉
高**、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12-14
2021-12-07
(2021)辽14民终22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2-14
2021-12-08
(2021)辽14民终22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12-14
2021-12-08
(2021)辽14民终22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12-12
2021-07-26
(2020)辽1404民初9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葫芦岛市连山区树江采石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40785.75元
民事案件
10
2021-12-12
2021-07-26
(2020)辽1404民初9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葫芦岛市连山区树江采石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682217.4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总)罚﹝2026﹞06186号
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3-03
2
京交﹝总﹞﹝2026﹞第0504-003681号
2026年01月16日14时53分,驾驶员赵立华驾驶辽P61196号金色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运营至芍药居-地铁站A口,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委派驾驶员赵立华驾驶辽P61196号车由建昌县载9名乘客前往六里桥客运站。本次运营是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省际班车客运业务。票价金额为每人150元。上述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被批准的经营范围是省际班车客运。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被批准的经营范围是省际班车客运。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该车班车客运标志牌所载明的批准站点为六里桥长途客运站。本次运营该车实际停靠站点为芍药居A口。综上,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不按批准站点擅自上下客。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1500.00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6-01-26
3
辽葫交罚决字﹝2025﹞0904001号
2025年4月23日13时50分,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强,简俊刚根据投诉举报,对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辽P15455号大客车负责人进行了询问。经调查核实,该车于202年4月22日17:00时从客运总站发车行驶到客运总站正门对面停车,拉乘两名女乘客上车。经查该车违反了客运班车不得在规定的配客站点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运营的规定
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
1000.00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08
4
辽葫交罚决字﹝2024﹞18000002号
2024年4月2日16时15分,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霍锦辉、张旭接到投诉举报,2024年4月2日16时15分,辽P20091号大客车从葫芦岛市龙港区飞天广场14路站点附近共拉载乘客2人,运费每人35元。经调查取证,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辽P20091号大客车在龙港区飞天广场14路站点附近无乘降点。该车违反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
给予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罚款
1000.00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8
5
津交(总)罚﹝2024﹞10196号
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01-26
6
津交2013101445号
客运经营者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
-
-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11-15
7
津交2023101445号
客运经营者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
-
-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1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