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俊阳客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晓娟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303589682381T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宁路与剑南路交叉口西行700米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1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秦皇岛市抚宁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路保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王**,秦皇岛俊阳客运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
2
2024-08-0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3
2024-07-1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8-22
(2024)冀0306民初156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秦皇岛市抚宁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路保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秦皇岛俊阳客运有限公司;王铁霖
裁判文书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
2
2024-06-2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秦皇岛市抚宁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俊阳客运有限公司,秦皇岛恒萍商贸有限公司,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
3
2024-06-2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秦皇岛市抚宁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俊阳客运有限公司,秦皇岛恒萍商贸有限公司,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8-30
2017-12-18
(2017)冀0302民初11063号
租赁合同纠纷
秦皇岛俊阳客运有限公司与秦皇岛万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9275.00元
民事案件
2
2015-09-01
2015-09-01
(2015)南民初字第2945号
追偿权纠纷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与张**、秦皇岛俊阳客运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交路执〔2026〕2647号
2026年04月14日11时17分,当事人秦皇岛俊阳客运有限公司的驾驶员佟新浩驾驶车辆冀C22172(黄)在禄口机场,因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1500.00元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3
2
冀0304交罚当罚决字〔2025〕92号
秦皇岛俊阳客运有限公司冀CG3155车辆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5-27
3
冀0304交罚当罚决字〔2025〕93号
秦皇岛俊阳客运有限公司冀CG8269车辆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5-27
4
冀0304交罚当罚决字〔2025〕5号
秦皇岛俊阳客运有限公司冀C65668车辆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2-18
5
冀0300交罚当罚决字〔2024〕277号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09
6
冀0304交罚当罚决字〔2024〕90号
秦皇岛俊阳客运有限公司车牌号为冀CG8815 的营运车违反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本次为一年内第二次次实施违法行为。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024-06-27
7
冀0304交罚当罚决字〔2024〕89号
秦皇岛俊阳客运有限公司车牌号为冀CG8815 的营运车违反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本次为一年内第一次次实施违法行为。
罚款400元
400.00元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024-06-27
8
北交当决[2023]1000029号
5月26日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对长时间离线、长时间不在秦营运客车进行核查的通知》车牌号为冀C22100的大型普通客车的省际包车牌已过期,我局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来交通局配合调查,经查发现该车违反了客运包车维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07
9
北交当决[2023]1000030号
5月26日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对长时间离线、长时间不在秦营运客车进行核查的通知》车牌号为冀C22100的大型普通客车的省际包车牌已过期,我局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来交通局配合调查,经查发现该车违反了客运包车维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罚款1500元
1500.00元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07
10
北交当决[2023]1000028号
5月26日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对长时间离线、长时间不在秦营运客车进行核查的通知》车牌号为冀C22098的大型普通客车的省际包车牌已过期,我局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来交通局配合调查,经查发现该车违反了客运包车维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