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子兴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2MA2JCN5M8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山环村环海东路2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2
(2025)浙0382民初197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卓宇石化有限公司
张**,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张*
乐清市人民法院
2
2025-12-02
(2025)浙0382民初197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卓宇石化有限公司
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张*,张**
乐清市人民法院
3
2025-07-11
(2025)浙0382民初10453号
合同纠纷
张**
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4
2025-07-11
(2025)浙0382民初717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高**
乐清市人民法院
5
2025-05-06
买卖合同纠纷
滨州市华贸筛网有限公司
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5-04-21
(2025)浙0382民初2575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高**,田**,范**,李*,张*,于**
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高**,王**
乐清市人民法院
7
2025-04-10
(2025)浙0382民初2575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高**,田**,李*,张*,于**,范**
高**,王**,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8
2025-04-09
(2024)浙0382民初10388号
合同纠纷
韩**
高**,王**,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9
2024-12-16
(2024)浙0382民初10388号
合同纠纷
韩**
王**,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高**
乐清市人民法院
10
2024-11-22
(2024)浙1002民初61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台州市星橡轮胎有限公司
高**,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5-19
(2025)鲁1691民初8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滨州市华贸筛网有限公司
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5-03-19
买卖合同纠纷
滨州市华贸筛网有限公司
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5-03-06
(2024)浙0382民初10388号
合同纠纷
韩**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乐清市人民法院
4
2024-10-24
(2024)浙0382民初10388号
合同纠纷
韩**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乐清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政罚〔2024〕05481
2023年6月6日11时51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林军辉、李均华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06-05 07:08:55车号为浙CL8938在G104(京岚线)K1803+750M温岭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1.0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2.0吨。
-
183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0
2
温运政罚〔2024〕30J189
2024年4月12日,乐清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倪庆周、徐建余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查询,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11月21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1日23时59分期间,浙CL7032重型半挂牵引车有卡口记录无卫星定位数据,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其行为涉嫌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2
3
温运政罚〔2024〕30J186
2024年4月12日,乐清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倪庆周、徐建余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查询,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1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23时59分期间,浙CL0255重型自卸货车有卡口记录无卫星定位数据,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其行为涉嫌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2
4
温运政罚〔2023〕30305
2023年8月2日,乐清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志福、施忠海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进行违法信息查询梳理:发现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浙CL8346 初次领取《道路运输证》的日期是 2021年 5 月 27 日,浙CL8346车辆在 2022 年 5 月 27 日至 2023年 5 月 26 日期间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处罚5 次。
吊销许可证件。
0.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15
5
温路政罚〔2023〕71J17
2023年8月9日9时31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继练、徐青海在104国道巡查时,发现车牌为浙CL6602/辽DF931挂牵引车有违法嫌疑,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一中队执法人员做出手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了检查。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王小刚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2023年8月9日中午, 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王小刚驾驶浙CL6602/辽DF931挂牵引车从飞云装运沙子前往平阳。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7.5吨,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该车为6轴铰接列车,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5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已按要求于2023年8月9日12时16分卸载了超限装载的货物49.11吨。
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壹拾元整。
2610.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10
6
违法超限运输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6月18日07时20分,乐清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京岚线)K1803+750M温岭方向检查时发现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乐清市拓华商贸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肆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肆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3450.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