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诚石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永义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MA2DXKRW0G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蔡洋南路9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6
(2024)浙1081民初755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台州市诚石运输有限公司,潘**
温岭市人民法院
2
2023-05-15
(2023)浙1081民初35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
台州市诚石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潘**
温岭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政罚﹝2026﹞05513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20日14时20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其它检查时发现台州市诚石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市诚石运输有限公司为车辆违法超限装载。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0
2
台路政罚〔2025〕051664
张承立驾驶台州市诚石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浙J96370重型自卸货车(4轴)载运机制砂从龙门港务开往温岭看守所,于2025年10月20日10时15分,行经龙上线K5+600路段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G228温岭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8.6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其总重不能超过31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7.65吨。
罚款人民币捌仟捌佰陆拾伍元整。
8865.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0
3
台运政罚﹝2025﹞0537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23日15时40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其他检查时发现台州市诚石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市诚石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3天。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停业整顿时间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次日起开始计算。
责令停业整顿3天。
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30
4
台路政罚〔2025〕051487
经超限检测与运行监管系统平台预警,邱先友驾驶的浙J95922重型自卸货车(4轴)有超限嫌疑,2025年9月5日10时30分许,该车行经X807大松线K32+400路段时,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示意该车靠边停车,经查车辆所有人为台州市诚石运输有限公司,载运石子从新河开往松门,后将该车引导至G228温岭超限运输检测站,经现场地磅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52.95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
罚款人民币陆仟零壹拾伍元整。
6015.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5
5
台路政罚〔2025〕051468
王苏敏驾驶台州市诚石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浙J91339重型自卸货车(4轴)载运石子从新河开往松门,于2025年8月28日9时15分,行经石松线K38+080路段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G228温岭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3.0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其总重不能超过31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2.05吨。
罚款人民币陆仟零陆拾伍元整。
6065.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8
6
台路政罚〔2025〕051150
孙恩渊驾驶台州市诚石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浙J98710重型自卸货车(4轴)载运沙子从箬横开往龙门,于2025年6月30日12时1分,行经龙上线K2+100路段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G228温岭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为63.6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其总重不能超过31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2.65吨。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叁佰陆拾伍元整。
11365.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1
7
台路政罚〔2025〕051149
周本祥驾驶台州市诚石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浙J95752重型自卸货车(4轴)载运沙子从箬横开往龙门,于2025年6月30日12时13分,行经龙上线K2+050路段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G228温岭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为61.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其总重不能超过31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0.9吨。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肆佰玖拾元整。
1049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