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胖妞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彭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24MA2JUF1P3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磕下村(城西大院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昌七星罚决字〔2023〕第000343号
2023年8月2日19时5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巡查至新昌
县七星街道磕下村(城西大院内)时,发现当事人新昌县
胖妞烧烤店在经宣传告知后仍将一次性塑料袋、洋葱皮和
菜渣混合投放在垃圾桶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我单位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
其改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
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新昌县七星街道办事处
2023-08-14
2
新昌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576号
2023年6月6日17时06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
现,当事人新昌县胖妞烧烤店在新昌县七星街道磕下村
(城西大院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经现
场勘验,当事人厨房内有一台四眼灶具未安装熄火保护装
置,该灶具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其行为违
反《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550.00元(人民币伍佰伍拾元整)
550.00元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