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台百宜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文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23MA29WP474T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济公大道10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1
(2025)浙1023民初5769号
产品责任纠纷
胡**
天台百宜超市有限公司
天台县人民法院
2
2026-01-06
(2025)浙1023民初5769号
产品责任纠纷
胡**
天台百宜超市有限公司
天台县人民法院
3
2025-06-26
(2025)浙10民终2078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浙江天成科投有限公司,天台百宜超市有限公司,张**
上海佳超商贸有限公司,天台天禾影城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3-19
(2025)浙1023民初321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张**
天台百宜超市有限公司,浙江天成科投有限公司
天台县人民法院
5
2025-02-08
(2025)浙1023民初321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张**
浙江天成科投有限公司,天台百宜超市有限公司
天台县人民法院
6
2023-12-26
(2023)浙1023民初4901号
产品责任纠纷
庞*
天台百宜超市有限公司
天台县人民法院
7
2023-06-05
(2023)浙1023民初1923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徐**
天台百宜超市有限公司
天台县人民法院
8
2019-04-18
(2019)浙1023民初1704号
产品责任纠纷
徐**
天台百宜超市有限公司
天台县人民法院
9
2019-04-18
(2019)浙1023民初1704号
产品责任纠纷
天台百宜超市有限公司
浙江省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6-04
2019-04-17
(2019)浙1023民初1704号
徐**与天台百宜超市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5﹞142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7月7日,当事人从某某公司购进一批儿童无缝内裤商品放在店内用于销售。该款儿童无缝内裤标称生产者为某某公司,规格型号为NO:106SIZE:XL,质量等级为合格品,商标为某某。2025年5月21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台州市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在售的上述儿童无缝内裤进行抽样,抽样数量为3条(其中备样1条)。台州市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依据GB/T5296.4-2012等标准对上述型号规格的儿童无缝内裤进行检验,其中“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7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表示无异议、也未提出复检要求。    当事人共购进上述规格型号的儿童无缝内裤10条,截止2025年7月18日,当事人除备样1条外,已售出上述儿童无缝内裤9条(包括付费买样的检样2条),进价为11.6元/条,售价为16.2元/条,货值金额为162元,共从中获利为41.4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儿童无缝内裤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属于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上述不合格的儿童无缝内裤1条;二、没收违法所得41.4元;三、处以罚款288.6元;二、三两项罚没款合计为33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儿童无缝内裤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属于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上述不合格的儿童无缝内裤1条;二、没收违法所得41.4元;三、处以罚款288.6元;二、三两项罚没款合计为330元。
288.60元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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