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红河晟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兴芳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03MAEKX70Y85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文澜街道玉屏路红河映象18栋103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红蒙处罚〔2025〕132号
当事人于2025年7月12日自己设计制作关于蒙自市护国路23亩土地(原全聚福花园2区07C-23号)含有“蒙自市护国路23亩土地,3800一亩,可一亩一亩整,盖6层”内容的广告,之后用“老高优选好房”和“红河华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名义利用抖音平台以短视频形式发布设计制作的该条广告,该条短视频广告于2025年7月14日已删除。期间浏览量共1000条,当事人发布的房地产短视频广告无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业主委托书、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以及出租、项目转让证明,当事人发布该条房地产广告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无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利用拼音平台发布含有“蒙自市护中路23亩土地,3800一亩,可一亩一亩整,盖6层”内容的短视频房地产广告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六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五):“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六):“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之规定。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条(三)项:“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当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低的30%部分”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从轻行政处罚,作出罚款3000元。
3000.00元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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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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