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田立 | 注册资本:6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00175031431P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侯岭乡(产业聚集区总部经济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6
承揽合同纠纷
河南同诚科技有限公司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2-12
(2024)豫01民初1501号
承揽合同纠纷
河南同诚科技有限公司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10-23
承揽合同纠纷
湖北魁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10-18
(2024)豫01民初11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超希实业有限公司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9-18
(2024)豫01民初87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8-29
(2024)豫01民初89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蔡**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08-14
(2024)豫民终3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8
2024-07-10
买卖合同纠纷
洛阳普洋化工有限公司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4-05-09
(2024)豫01民初3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心诺化工有限公司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05-07
修理合同纠纷
河南省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9-27
(2022)豫01民初554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徐州佛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淮北鸿坤商贸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7-03
(2022)豫01民初554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徐州佛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淮北鸿坤商贸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11-21
(2021)豫01民初257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北京科林佰德环保有限公司
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徐州明堂红木家具销售有限公司,徐州佛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淮北鸿坤商贸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7-29
票据追索权纠纷
北京科林佰德环保有限公司
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徐州明堂红木家具销售有限公司,徐州佛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淮北鸿坤商贸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24
2021-08-18
(2021)豫01民初99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能中电节能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31
2020-11-24
(2020)豫0381财保883号
其他民事
洛阳华燃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17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0-10-28
2020-10-14
(2020)豫0381财保718号
洛阳清源石化有限公司、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92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3-20
2019-08-09
(2019)豫1481民初5701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郑州姚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1-07
2018-05-11
(2018)豫1481民初419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郝*与永城市宏裕供热有限公司、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商市监处罚〔2026〕44号
该公司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环保电价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因发电机组启机导致脱硫除尘设施退出、机组负荷低导致脱硝设施退出并致污染物浓度超过限值,CEMS因故障不能及时采集和传输数据,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时段:1、二氧化硫CEMS故障13小时,涉及电量1884000千瓦时,环保电价款28260元;2、氮氧化物机超标1倍以内排放1小时,涉及电量198000千瓦时,环保电价款1980元、机组启机时超标1小时,涉及电量126000千瓦时,环保电价款1260元、CEMS故障11小时,涉及电量1620000千瓦时,环保电价款16200元;3、烟尘CEMS故障8小时,涉及电量1206000千瓦时,环保电价款2412元。
以上时段执行环保电价款合计50112元。
1、责令改正;
2、责令退还违法所得50112元,没有在规定期限退还的予以没收。
0.00元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