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极缘电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田文格 | 注册资本: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MAER4D4Y88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建新西路2号12-5-8(集群注册)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北市监处罚〔2026〕1156号
经查,2025年9月,你单位与生产商新乐市梦之城电器有限公司签订《ODM委托加工协议》,委托其生产“红豆”牌各类电热毯,合同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30年9月11日。2025年11月3日,你单位向生产方下生产15床规格为TT120×150电热毯订单,进货单价为21元/床。2025年11月16日,你单位以23元/床的价格全部销售给安徽模范商业有限公司金梅路店。
2026年3月2日,我局收到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移送不合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函,你单位生产的规格为TT120×150红豆牌电热毯,经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测为不合格产品;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非正常工作项目不符合GB 4706.1-2005、GB 4706.8-2008标准,判定为不合格。2026年3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你单位送达了《检验检测报告》,并告知你单位如对抽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结果通知书15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检查,你单位经营现场为办公场所,没有上述抽检不合格电热毯在售。截止被我局查获时止,你单位所售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共计345元(15床×销售价格23元/床),获利30元【(销售价格23元/床-进货价格21元/床)×15台】。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肆拾伍元整(¥345.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元整(¥30.00)。
345.00元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