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宇森网吧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霞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5MA6DLUK2XX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雍熙镇新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纳﹞文综罚字﹝2024﹞101701号
2024年8月19日,接群众举报,纳雍县宇森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经我局分管领导陈杰同志安排,执法人员宋宇雄、唐涛、蔡昊、彭睿熙等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19日上午10时20分至11时37分对举报人举报的情况进行核实,经现场核实,举报人举报情况属实。当事人涉嫌存在接纳(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元
纳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4-10-17
2
纳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9号
2024年2月21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雍熙镇新街的纳雍县宇森网吧(类型:个人独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5MA6DLUK2XX,投资人:陈霞,女,汉族,出生日期:1964年11月10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22426********002X,户籍住址:贵州省纳雍县雍熙办事处县府街公园路107号,主要作为网吧使用,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纳雍县纳雍县宇森网吧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纳雍县宇森网吧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纳雍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3-15
3
﹝纳﹞文综罚字﹝2024﹞030801号
2023年11月13日22时23分,我局执法人员舒晓龙、唐涛等与雍熙派出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的现场负责人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的35号机、36号机、37号机座位上的三名人员疑似未成年人,执法人员对该三名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进行了采集登记,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当事人涉嫌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消费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3元,并处罚款2500元。
2500.00元
纳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4-03-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