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时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倮果一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昌月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402MA68GTDD0N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东段32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攀东市监处〔2024〕51040224000319号
2023年10月27日,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东段320号的攀枝花市时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倮果一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1. 进门右手边尽头有2个阴凉柜,外面阴凉柜的温度为30℃,里面阴凉柜的温度为26.9℃。2. 里面阴凉柜药架上从上到下第二排从右到左第1列从右到左第三个位置上放有三盒速效救心丸,其包装上的贮藏条件为: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药品的陈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第八项“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的规定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0.00元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8
2
攀东市监药罚〔2024〕2号
攀枝花市时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倮果一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警告
-元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