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瑞昌供水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翟乙成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381571522689B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广水市余店镇余店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9-29
2018-07-24
(2018)鄂13民终632号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刘*、刘**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7-09-30
2017-09-21
(2017)鄂13民终578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广水市瑞昌供水有限公司、刘*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05-30
2016-05-30
(2016)鄂13民终81号
刘**与广水市瑞昌供水有限公司、李咲莲等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水市监处罚〔2025〕601号
当事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 年 5月31日期间,对广水市余店镇金盘村、双楼村等十六个村年用水量5-60立方米的居民按126元/年收取水费;违反原广水市物价局广价(2018)7号文件居民用水2.1元/立方米的规定,多收价款66360.7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6636.07元。
6636.07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8
2
广水市监处罚〔2025〕571号
经查:广水市瑞昌供水有限公司前身为余店镇供水公用企业,2009年余店镇政府以90万元的价格卖出所有权后,2022年办理了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1381571522689B;法人:翟乙成;注册资本:20万;经营范围:自来水供应、供水管理安装维修、水暖器材购销。公司营业大厅位于余店镇余店街。当事人被委托人陈述,其公司所购水源来自广水市润龙供水有限公司黑洞湾分公司,取水地是吴店黑洞湾水库。检查发现其公司库房所存的50个型号为DN15的“晟泽”LXS-15E旋翼式水表,是公司2024年12月7日从山东启盛仪表有限公司购进的,当时购进100个,75元/个,总货值7500。调查时,当事人提供了该型号品牌水表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进货单据复印件。当事人登记的余店镇用水用户都是使用的DN15的“晟泽”LXS-15E旋翼式水表,水表都是由其公司工作人员负责安装和抄表结算的。公司首装时未进行强制检定,不能提供首次检定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的同时,也没有建立水表检定台账,没有登记水表检定时间、结果、有效期等信息。...[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的行为予以500元罚款。
500.0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