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蛟河市新站镇德利嘉阳熟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德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1MA84LXCM6J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市蛟河市新站镇一街三委五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蛟市市监食罚字〔2024〕28号
经查,蛟河市新站镇德利嘉阳熟食店现场见一个玻璃封闭柜内,分别展示经过处理的胡萝卜丝、芹菜、生菜等菜品,玻璃封闭柜前有一张不锈钢桌子,桌面可见菜板、菜刀等加工工具,确认为现场制售凉菜,当事人于2024年5月18日进购食品材料现场制作售卖,由于未建立销货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现场查看该店吉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加工食品品种明细为“卤肉产品、酱卤肉制品”。对于现场摆放菜品,当事人能够提供进货票据。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未按照生产经营目录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本局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500元
500.00元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