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灵川县农业机械供应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伍开长注册资本:23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23MA5KR93B5E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灵川镇灵北路一街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4〕010-2号
当事人于2022、2023年度未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报年报,且连续两年未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通过留存的通讯方式无法取得联系,实地核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均未查找到所标称企业,构成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元
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6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