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蒙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402MA3PE6JH8F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东环路田屯段(新远大加油站对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9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7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赵**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3
2024-09-2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超技茂骏马术运动(北京)有限公司
张*,北京鸿泰顺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郭**,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顺义营销服务部,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关**,山东东辉运输有限公司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4
2024-04-28
(2024)鲁0402民初2819号
运输合同纠纷
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市天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5
2024-01-25
(2024)鲁0402民初416号
运输合同纠纷
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市天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6
2023-11-21
(2023)鲁0402民初5476号
追偿权纠纷
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
王*,吕**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7
2023-10-17
(2023)苏0312民初133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高**,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8
2023-09-20
(2023)鲁0402民初5476号
追偿权纠纷
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
王*,吕**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9
2023-06-28
(2023)苏0312民初75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2-06-29
(2022)鲁0406民初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尤*,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6-24
(2024)鲁01民终68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肖**
关**
裁判文书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10
2023-06-16
(2023)鲁0785执2197号
行政
高密市交通运输局、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行政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2
2021-09-11
2021-06-28
(2021)鲁0405民初182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10-11
2019-09-10
(2019)皖1623民初57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刁**与陈**、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324202600155
2025年07月28日 05时56分,车牌号为鲁DJ3911(黄色)行驶至省道S318K18+900米处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为54.090吨,国家限定标准49.000吨,超出限定标准5.090吨,超限10.39%,鲁DJ3911(黄色)车辆所有人为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2026年3月6日,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法人李蒙前来处理,执法人员告知申请回避的权利,李蒙不申请回避,提供了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认可当日运输超限事实。我局已于2026年3月6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71324202600155,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经调查认定: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证据:超限检测数据单、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其它证明材料。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06
2
371325202500575
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应给予行政处罚,已做出处罚决定。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费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04
3
371327202600062
2025年12月10日 02时25分,鲁DJ7095(黄色)解放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省道S225K67+700米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监测点,经系统检测该车辆鲁DJ7095(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为53.927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的规定,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为49.000吨,超出限定标准4.927吨,超限率10.06%。经调查该车辆业户名称为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2026年3月2日执法人员电子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没有陈述申辩异议,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普货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证据有: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检测、检验或技术鉴定单,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
罚款陆佰元整
600.00元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02
4
徐交路执﹝2026﹞384号
2025年10月10日10时53分,当事人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马洪全驾驶车辆鲁DD0700(黄)/鲁DHJ70挂(黄)运输玉米途经G206K782+500下行(徐州徐庄南),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动态称重系统抓拍,该车为6轴载货汽车,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49吨,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8.1吨,超限质量:9.1吨,超限率:18.57%。经调查核实,该车车辆所有人为: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
罚款伍佰元
500.00元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3
5
371324202600015
2025年07月16日 21时32分,车牌号为鲁DE0309(黄色)行驶至省道S318K18+900米处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为54.190吨,国家限定标准49.000吨,超出限定标准5.190吨,超限10.59%,鲁DE0309(黄色)车辆所有人为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2026年1月06日,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尹啊牛前来处理,执法人员告知申请回避的权利,尹啊牛不申请回避,提供了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认可当日运输超限事实。我局已于2026年1月06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71324202600015,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经调查认定: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证据:超限检测数据单、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其它证明材料。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06
6
371324202500114
2025年01月12日 02时20分,车牌号为鲁DK0839(黄色)行驶至兰陵县尚岩镇G206(双向)K67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为84.960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国家限定标准49.000吨,超出限定标准35.960吨,超限73.39%,鲁DK0839(黄色)车辆所有人为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2025年1月22日,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371324202500114,并通过邮寄送达,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违法程度:一般。证据:超限检测数据单一份、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其它证明材料。
罚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
1750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12
7
J370682202400692
2024年10月28日13时02分,莱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莱阳市G204蜡树庄村附近对王伟驾驶的鲁DE6369(黄色)、鲁DRR66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李虎、范晓平向王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当事人拉了一辆装载机,该车有超限嫌疑,经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共同测量,当事人所驾车的车货总体高度为4.1米,经询问,当事人称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交通执法现场录像、交通执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照片打印件、交通执法现场执法照片。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无陈述申辩内容,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
罚款贰佰元整
200.00元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28
8
370402202400291
2024年08月12日 23时1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206国道与大辛庄红绿灯路口对李超驾驶的鲁DA6793(黄色)鲁DQM99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挂车鲁DQM99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1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QM99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300mm,材质为金属与帆布混合的栏板。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现场人员李超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李超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13
9
J370402202400127
2024年04月08日 11时07分,车牌号为鲁DE6193(黄色)鲁DLT92挂(黄色)重型半挂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321(上行)K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3.412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412吨。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附: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抓拍图片。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7-01
10
J370881202400123
2024年06月26日 14时44分,车牌号为鲁DK8019(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104线K614+312M(曲阜方向)处的G104(双向)K614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设备显示该车为重型半挂牵引车,实际车货总质量52.234吨,该类型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3.234吨,通过路侧电子显示屏告知车辆驾驶人该车辆超限运输,提示驾驶人到指定地点消除违法状态并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毛文杰、王军对前来处理鲁DK8019(黄色)超限运输行为的张辉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利,张辉承认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的鲁DK8019(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张辉对超限数据无异议。通过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另存)、车辆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据认定枣庄市双驰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本机关向张辉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张辉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