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军良车辆维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军良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900MA3TLA8CXJ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祝阳镇东乔庄村村东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117202400120
2024年05月10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执法人员将车辆鲁JE9049(黄色)、鲁JF958挂(黄色)引导至济南益民实业停车场。2024年05月11日14时25分,济南市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学军、赵宁在济南益民实业停车场对孙兆荣驾驶的鲁JE9049(黄色)、鲁JF958挂(黄色)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并向驾驶员孙兆荣、受委托人李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鲁JE9049(黄色)、鲁JF958挂(黄色)为6轴车辆,本次运载石子,从济南市钢城区颜庄街道到泰安市岱岳区范镇,运费为18元/吨(未收取),当事人提供不出鲁JE9049(黄色)的《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也无法提供鲁JE9049(黄色)车辆所有人泰安市军良车辆维修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次为泰安市军良车辆维修有限公司首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经调查认定,泰安市军良车辆维修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执法人员当场告知了李猛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李猛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上述情况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影像资料等为证。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济南市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4-05-11
2
案号:370117202400120
泰安市军良车辆维修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
给予泰安市军良车辆维修有限公司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济南市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4-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