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区福调春饼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祥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13MAC7W6EB58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中粮锦云世家15a#S18-S20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城市监处罚〔2026〕123号
经查:2026年06月03日,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哈尔滨市双城区福调春饼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哈尔滨市双城区福调春饼店厨房操作区域发现已开封的散装转基因豆油1桶,净含量为10kg/桶,现场剩余9kg。哈尔滨市双城区福调春饼店于2026年06月02日从哈尔滨市双城区米优收粮油店购进散装豆油共计1桶,10kg/桶,金额:93元。哈尔滨市双城区福调春饼店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市场主体,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采购并使用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的大豆油作为食品加工原料,用于店内菜品烹饪、食品制作并对外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所使用的涉案大豆油外包装标签已明确标注“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但哈尔滨市双城区福调春饼店未按照规定在经营场所入口、收银台、就餐区域、食品原料公示栏等消费者能够明显注意到的显著位置,以张贴提示、设立公示牌等方式,对使用转基因大豆油作为加工原料的情况进行明示公示。同时,哈尔滨市双城区福调春饼店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制作的菜品已售出,因转基因大豆油是辅助原料,不是单独销售的商品,无法确定违法所得。
1.没收转基因大豆油9kg。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
2026-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