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九燚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324MA1MHNDL9L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睢宁县沙集镇工业集中区66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4
不当得利纠纷
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李**,胡**,吴**,李**,江苏志爱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龚**,崔*,孙**,宋**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10-14
(2025)苏0311民初1126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江苏帝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3
2025-06-19
(2025)苏0311民初484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苏金伯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4
2025-06-12
(2025)苏0391民初39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苏开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吴区美之楠钢管租赁站,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5-06-12
(2025)苏0382民初2745号
劳动争议
于*
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邳州市人民法院
6
2025-05-26
(2025)苏0324民初30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睢宁奇瑾建材有限公司
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睢宁县人民法院
7
2025-05-14
(2025)苏0324民初592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徐州磐石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睢宁县人民法院
8
2025-05-13
(2025)苏0302民初28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鼓楼区亿家特商物资经销处
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9
2025-05-08
(2025)苏0391民初39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苏开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吴区美之楠钢管租赁站,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10
2025-05-07
(2025)苏0324民初25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睢宁县志旭建材有限公司
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睢宁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25
不当得利纠纷
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李德明;胡彩荣;崔标;宋子祥;李德红;孙连红;龚利明;吴新涛;李士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
2026-02-04
(2025)苏0382民初109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邳州东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
裁判文书
邳州市人民法院
3
2024-12-27
(2024)苏0382民初674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苏志爱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嘉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邳州市人民法院
4
2024-08-12
(2024)苏0382民初674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苏志爱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嘉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邳州市人民法院
5
2024-07-02
(2024)苏0303民初1009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邯郸市云笔飞墨装饰有限公司
青岛优尼尔家居有限公司,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州金为置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6
2024-03-08
(2024)苏0303民初100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邯郸市云笔飞墨装饰有限公司
青岛优尼尔家居有限公司,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州金为置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苏徐住建罚决﹝2024﹞190号
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款:“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规定
对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0.5万元罚款
5000.00元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17
2
苏徐住建罚决﹝2024﹞155号
违反《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设置密闭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
对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2万元罚款
20000.00元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9-11
3
苏徐住建罚决﹝2024﹞102号
1、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的规定;2、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规定。
对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6.1万元
61000.00元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6-26
4
徐水罚﹝2023﹞11号
江苏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鼓楼区烟厂西巷东侧烟厂北厂区B地块(2022-85号)项目院内东侧未经许可擅自取用地下水。
处二万元罚款
20000.00元
徐州市水务局
2023-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