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包家屯乡宝臣自行车维修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宝忱 |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10124MA0U1BHN6R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法库县包家屯乡包家屯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法市监处罚[2023]32号
2023年3月15日,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法库县包家屯乡宝臣自行车修理部实施现场检查,现场在该店内销售货架上发现两台无熄火保护装置家用燃气炉具。产品型号相同,均为单排,银白色不锈钢外壳,生产商:广东广樱厨卫电器有限公司。上述两台家用燃气灶具无闭火保护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的要求,该单位涉嫌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的行为。经局主管领导批准,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场下达《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法市监强制[2023]10-002号,依法对上述家用燃气灶具予以扣押。2023年3月15日,经局主管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涉案家用燃气灶具,是2022年共购进2台,购进价格每台35元,无进货票据,准备以销售价每台45元对外出售。上述家用燃气灶具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5.2.8.1”的要求设有熄火保护装置,属于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截止案发时,产品未售出,故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共计90元。当事人经营上述两台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没有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过。
一、没收无熄火保护的装置炉具2台;
二、罚款120元;
120.00元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