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陈集全家福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家荣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821MA48DWKL96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孙桥镇陈集街18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山市监处罚〔2026〕92号
经查明,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20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化妆品货架上有柏美姿水润肌雪颜保湿洁面乳(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0452,生产批号:GP220412A,净含量120ml),共6瓶,其中有3瓶限制使用日期2026年4月11日,已过期。Pretty Snow倩雪海藻焕能保湿霜(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200,生产批号:F124092401,净含量50g,限制使用日期2028年9月23日),查看当事人超市的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两种化妆品的供货商主体证明、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另外,在当事人货架上发现有7瓶靓肤王润白保湿爽肤水(卫生许可证:(98)卫妆准字29-xk-1317号,净含量100ml),其中有3瓶生产日期2020年11月8日,限制使用日期2023年11月8日,另4瓶生产日期2023年1月8日,限制使用日期2026年1月8日,均已超过有效期限,执法人员现场监督当事人销毁了上述过期化妆品。当事人经营过期化妆品货值金额为294元。当事人未建立账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6000元。
6000.00元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