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高金鹏蔬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金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1MA05TUAX55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付村路星期八小镇商业街A-47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西青市监处罚〔2025〕264号
经查,1、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涉案食品售价2.5元/袋,现场 3 袋,销售了1袋。2、当事人销售的产品未能提供供货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03 号)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存在未落实索证索票义务的事实。本案货值金额 10 元,违法所得 2.5 元。
1.没收违法所得2.5 元,
2. 没收3袋超过保质期的香甜泡打粉(净含量 250克)
3.罚款3000 元。
4.警告
3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9
2
津青市监武处罚〔2024〕127号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未落实索证索票义务的事实。
1、警告;
2、没收内酯豆腐1盒、6月香豆瓣酱3盒、康师傅西红柿鸡蛋打卤面8袋、康师傅红烧牛肉面2袋、康师傅小鸡炖蘑菇面2袋、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21袋;
3、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