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景泰县旭茂百货批发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永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423MA74307JX4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昌林路南531号(农贸市场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4
2021-12-06
(2021)甘0423执23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景泰县旭茂百货批发部、牛**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2-24
2021-12-15
(2021)甘0423执恢562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景泰县旭茂百货批发部、余**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10-25
2021-05-25
(2021)甘0423执15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景泰县旭茂百货批发部、莫**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0045.00元
执行案件
4
2018-08-31
2018-08-08
(2018)甘0423执3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景泰县旭茂百货批发部与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终结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市监罚字【2023】10号
经查:2022年4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景泰县旭茂百货批发部食品架上随机抽取了两种食品,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购进票据,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局执法人员责令其于2022年4月18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同时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景)市监责改字〔2022〕B-19号。当事人在收到以上文书以后,于2022年4月15日已经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和以上两种食品的购进票据。当事人虽然进行了整改,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后来的经营过程中仍然没有对购进的食品履行进货查验责任。2023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店监督检查时,在其食品架上随机抽取:1、刘氏佳然老面包,净含量:300克,生产日期:2023年2月15日,生产商:宁晋县佳然食品厂。该面包是白银的代理商送来的,购进了3箱,购进价格是38元/箱,3箱货值金额共计114.00元;2、硬质糖果1袋,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3年2月1日,生产商:临沂市宏鑫食品有限公司,该糖果是从兰州金港城糖酒市场购进的,购进了3箱,每箱4袋共计20斤,购进价格是6元/斤,3箱货值金额共计360.00元。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以上两种食品的购进票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采购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事实。 本案已调查终结,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如实提供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对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事实予以认可。
1.对景泰县旭茂百货批发部进行了罚款; 2.对景泰县旭茂百货批发部你单位处以 5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