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义薇婕餐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22MA4EBTR249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斗湖堤镇梅园大道7号(宏泰新城)第12栋1楼136、137、138、139号商铺(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3〕94号
经查,当事人系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经营户,成立于2020年11月4日,核准登记名称为“公安县义薇婕餐馆”,其实际店铺招牌为“老汉口”。2023年6月30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依法对当事人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柜台上摆放有一次性塑料吸管24支,另在货物堆放处发现有一次性塑料吸管1件(1056支) 。上述一次性塑料吸管包装上粘贴有合格证,其上标注有:“品名:吸管、型号:145多支短粗、规格:50*24、生产许可:鄂XK16-204-00294、执行标准:GB/T18006.1-2009、保质期:3年、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日、生产厂商:武汉康隆园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武汉黄陂区武湖农场沙口分场特1号”。
据当事人述称,2023年6月,当事人从公安县斗湖堤镇野竹林调味品批发行购买上述一次性塑料吸管2件(1056支/件),进货价格为20元/件,购货金额为40元。根据公安县斗湖堤镇野竹林调味品批发行提供的一次性塑料吸管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所购进使用的一次性塑料吸管的材质为PP(聚乙烯),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同时当事人对该批发行提供的上述一次性塑料吸管检验报告无异议。尔后,当事人将上述一次性塑料吸管投放于其经营场所,用于在售卖绿豆汤时向消费者免费提供使用。截止本案调查之日,当事人已在餐饮服务中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使用了1032支,剩余1080支尚未使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第(五)2项“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及《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21〕4号)附件<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3、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之规定,当事人在餐饮服务中向消费者免费提供PP材质(聚乙烯)的一次性塑料吸管的行为,构成了违反国家禁令在提供餐饮服务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