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观海卫镇开开打火机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惠杰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734260944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慈溪市观海卫镇师东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溪应急罚决〔2026〕第000178号
违法事实:2026年6月23日,慈溪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慈溪市观海卫镇开开打火机厂进行现场核查,发现慈溪市观海卫镇开开打火机厂危险化学品仓库排风装置未联动;危险化学品仓库(中间仓库,与充气车间相连)存放有液化石油气(丁烷)43瓶,每瓶50公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显示最大储存量为1.9吨)。不符合GB50019-201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6.4.6和《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8.1.4等有关规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二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建议: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对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为,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对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180000.00元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6-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