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锦赋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成柱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681MA10JW0U5Q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新城区江海大道230-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丹环东港罚决字﹝2025﹞12号
我局于2024年10月29日和2025年2月14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执法人员对该公司2024年以来柴油车采用自由加速法(不透光烟度法)进行抽检时发现:1.车牌辽FL0999在2023年和2024年改变检测方法开展检测并出具两份合格检测报告的行为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的规定。2.车牌辽F8L291在2023年降低额定功率和2024年改变检测方法的行为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的规定。3.车牌辽F5P768在2023年降低额定功率和2024年改变检测方法的行为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的规定。4.车牌辽F8V910在2023年4月和2024年6月降低额定功率和改变检测方法开展检测并出具2份合格检测报告的行为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的规定。以上环境违法行为构成出具机动车虚假排放检验报告,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8份,收费400元。
1.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
100000.00元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2025-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