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锦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万伟斌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9MA3990FD16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艾兴大道南18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2
(2025)赣1003民初3975号
劳动争议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2
2025-12-18
(2025)赣1003民初3975号
劳动争议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3
2022-04-26
(2022)赣1003民初680号
劳动争议纠纷
江西万锦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覃*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2-07
2022-07-28
(2022)赣10民终1139号
劳动争议
江西万锦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覃*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6号
2025年10月27日,抚州市东乡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艾兴大道南189号的江西万锦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伟斌,建筑面积:26653.78平方米,层数:地下1层,地上18层,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机械防烟系统、消火栓、应急照明灯、应急广播、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饶卫红)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江西万锦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为〔2025〕第0588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东消限字〔2025〕第008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受委托人龚某某的自行书写材料、执法记录仪视频以及现场检查照片等证据证实
2025年10月27日,抚州市东乡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艾兴大道南189号的江西万锦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伟斌,建筑面积:26653.78平方米,层数:地下1层,地上18层,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机械防烟系统、消火栓、应急照明灯、应急广播、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饶卫红)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江西万锦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为〔2025〕第0588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东消限字〔2025〕第008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受委托人龚某某的自行书写材料、执法记录仪视频以及现场检查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江西万锦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6800.00元
抚州市东乡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11-11
2
东卫公罚字2023第95号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填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具体名称),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警告
-元
东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