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张三乐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三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1MA0634LL5Y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王庄子村赤龙澜园42号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青市监寺罚〔2024〕122号
2024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 天津市西青区张三乐小吃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在店内销售酒水的货架上发现7瓶265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上述产品在外包装标签上均印有“牛栏山”商标,外包装标签均标识委托生产商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牛栏山地区办事处东侧),现场经商标被授权委托人鉴定,上述产品均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商标权利被授权委托人现场出具了上述产品的产品鉴定证明,授权委托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产品进行扣押。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进行记录,并下达询问通知书。经向当事人调查询问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将当事人违法事实调查清楚。
“牛栏山”商标权利人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牛栏山地区办事处东侧),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授权委托天津市西青区刚强酒水批发站,负责人杨建刚(身份证号120222197907264214)进行打假、产品真伪鉴定工作,商标权利被授权委托人现场出具了 天津市西青区张三乐小吃店销售的侵犯商标权的产品的鉴定证明,经查, 天津市西青区张三乐小吃店并未保留针对上述产品的进货票据、供货方资质以及销售记录,当事人表示上述产品卖的较慢,销量较小,并表示并不知道上述产品为侵犯商标权的产品,当事人表示是从天津市微电子工业园转盘处常青藤公寓北门西100米的牌匾为“老刘水果饮料副食批发”进的货,当事人未保留供货方资质和相关票据,但当事人对供货方店铺门口进行了拍照和录视频,当事人表示去店里进行取货,265ml进价40元一箱(20瓶),单价2元一瓶,当事人购买了半箱(10瓶),除我局扣押产品外,采购的产品均已售卖,故当事人销售了265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3瓶,265ml售价为6元一瓶。
综上,货值金额为60元(6×10),违法所得12元[(6-2)×(10-7)]。
1、警告
2、处罚款3000元;
3、没收32瓶265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11瓶500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
4、违法所得12元。
3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