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爱宇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玉峰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04MA1CC03H3J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齐齐哈尔种畜场长安家园小区3号楼000103-000203室(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铁市监处罚﹝2024﹞10016号
经查,2024年10月2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呋喃妥音肠溶片”( 云鹏医药集团)”批号:F231005和“盐酸二甲双胍”批号:24259079,生产厂家: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未凭医师处方,截至2024年11月8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销售的处方药依旧不能提供出医师处方。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截至2024年11月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销售的处方药仍不能提供出医师处方。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各1份,证明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事实; 2.2024年10月2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制作的《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证明责令当事人改正的依据、内容、时限; 3.2024年11月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负责人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制作笔录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交代的违法事实。 4.2024年11月8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行业许可资质、合法身份; 5.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8日当事人提供的处方药品销售票据各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处方药品的事实。
罚款:5000.00元。
5000.00元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