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瑞宝工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付洪波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137669620192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经七路交大开元数码家园C7座6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税二稽罚﹝2025﹞198号
经查明,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增值税 经检查,你(单位)存在自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7月21日从洛阳立硕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第二条“在货物交易中,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者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追缴税款,处以偷税、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税额98,168.88元不予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你(单位)少缴增值税98,168.88元。 上述违法行为,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二:检查取得的你公司账户资料。 证据三:检查取得的你公司购货入库资料。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你(单位)存在少缴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增值税98,168.88元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二条“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的规定,你(单位)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6871.83元。 上述税收违法行为证据详见增值税证据资料。 (三)企业所得税 1.你(单位)存在自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7月21日从洛阳立硕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税公告〔2018〕28号)第六条“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十六条“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的规定,你(单位)上述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成本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755,145.32元。 2.你(单位)存在上述进项税额转出少缴增值税的违法行为,在补缴增值税的同时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之规定,你(单位)补缴的2021年城市维护建设税6,871.83元,教育费附加2,945.07元,地方教育附加1,963.38元,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合计调减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780.28元。 综上,你(单位)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对你公司处少缴企业所得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8,208.53元。
8208.53元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