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安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帅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2MAEX5K7P36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江北公路城南工业园(湖北煜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内408室)(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团风市监处罚〔2026〕70号
当事人自2025年9月24日成立,于2025年9月28日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025年9月30日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手续,开始在淘宝、天猫商城等网络交易平台注册“伊号生物医安专卖店”,销售伊号生物系列医疗器械产品。2025年11月17日,当事人办理了变更登记,将经营地址变更至团风县团风镇江北公路城南工业园。
本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本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开展了调查,发现当事人在淘宝、天猫商城等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伊号生物腰椎贴、伊号生物膝盖治疗贴、伊号生物肩周舒筋活血贴”等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广告页面,分别含有“无副作用、真实有效不复发、专治才是硬道理、专治重度、直击痛点、巩固加强不复96%”等字样内容。
其中:“伊号生物腰椎贴”的广告页面含有“腰椎问题专治才是硬道理、专治重度老腰椎病、99%优选、巩固加强不复96%、无副作用、真实有效不复发、直击痛点焕发腰椎能量”等字样内容,其《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批准的适用范围为“适用于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骨性关节炎、软组织损伤引起的腰腿疼痛的辅助治疗”。
“伊号生物膝盖治疗贴”的广告页面含有“重焕膝盖强效修复、专攻顽固性膝盖病、巩固加强不复、告别膝盖问题、无副作用、真实有效不复发、直击痛点焕发膝盖能量、膝盖问题专治才是硬道理、专治重度老膝盖病”等字样内容,其《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批准的适用范围为“用于促进局部血液循环、辅助消炎、消肿、止痛,适用于局部(颈椎、肩周、腰椎、膝盖、腰腿、关节、软组织损伤)疼痛的缓解和辅助治疗”。
“伊号生物肩周舒筋活血贴”的广告页面含有“肩周问题专治才是硬道理、专治重度老肩周病、99%优选、多年肩周问题养护肩颈、三步攻克肩周疼痛、高速渗透、直击痛点焕发肩周能量”等字样内容,其《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批准的适用范围为“适用于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骨性关节炎、骨质增生、跌打损伤、软组织损伤引起疼痛的物理治疗”。
在调查期间,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了涉投诉举报医疗器械的《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其批准的内容与当事人在涉案商品详情页中使用的宣传内容均不一致。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显示,2026年1月11日,当事人与武汉市的王某签订了《广告宣传制作合同》,合同约定由王某负责当事人在淘宝天猫等网络交易平台商品详情页面的设计制作。在调查期间,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了与王某签订的《广告宣传制作合同》及付款记录,当事人的广告费用共计1200元。
当事人为了提高淘宝天猫网络平台网店销售的伊号生物系列医疗器械系列产品的销量,在网络平台销售的上述二类医疗器械的商品广告页面发布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等禁止性的广告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广告费用二倍的罚款2400元。
2400.00元
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